公益前沿丨网络慈善为全球慈善事业贡献了中国样板

2023-02-20 17:00:16 By宏德公益基金会

日前,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的“中国网络慈善发展报告发布会”在北京举行。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中华慈善总会、腾讯基金会、新浪微公益、水滴公司、轻松集团、广州市慈善会、北京中银慈善基金会等多家慈善组织、网络募捐平台和互联网企业代表出席会议。会上,来自学术研究及实践领域的学者专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为本次会议及慈善行业奉献了诸多创新理念及经验成果。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指出,慈善事业是有益于国、有助于民的社会事业,作为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和推进第三次分配、构建共建共享共治社会共同体的重要力量,应当得到长足发展。而网络慈善以其超越时空限制和随时随地可以通过移动支付捐赠的优势,已经成为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慈善新业态,对整个慈善事业发展发挥着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为全球慈善的发展贡献了有价值的中国样板。我国网络慈善的全面快速发展得益于党和政府的重视、《慈善法》及相关法规政策的促进、互联网的普及和移动支付的广泛应用,以及募捐平台与入驻慈善组织的不断创新,让公众行善有了便捷的途径,使慈善事业走向大众化、平民化,为我国慈善事业长足发展奠定了基石。他还指出,“互联网+慈善”作为慈善领域的新业态,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对网络慈善规制不足,慈善组织、募捐平台、捐赠人、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还不清晰,一些网络募捐平台的信息公开与透明度不够,有的网络平台将商业活动与互助或慈善活动交织在一起,相关部门对网络慈善的监管还缺乏有效协同,个人网络求助的法律边界处于模糊状态等。


郑功成建议,应当在《慈善法》中增加对网络慈善的法律规制,将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具体化,转换政府职能并为网络慈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增加指定网络募捐平台等。他表示,只有全面认识网络慈善对我国慈善事业长足发展的巨大价值,才能形成有利于网络慈善发展的政策环境与社会氛围;只有建立完备的网络慈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才能真正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发达的优势,在维护网络慈善健康生态的条件下促进平民慈善、大众慈善健康发展,进而使中国特色慈善事业获得大发展。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谢琼向与会者介绍了《中国网络慈善发展报告》主报告的核心内容与基本观点。她指出,网络慈善有狭义与广义之分,以《慈善法》为依据指定募捐平台并为慈善组织提供公开募捐活动属于法定的慈善事业,而个人通过网络求助的行为则是超越这一范畴的网络活动。在网络慈善活动发展过程中,《慈善法》实施前是平台自发开展募捐活动,法律实施后则对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平台的募捐活动有了明确规制,标志着我国网络慈善开始步入法治化阶段,并在近四年间实现了相关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网络慈善资源动员能力持续增强、品牌项目影响日益扩大、参与人数与募集善款急剧增长等巨大成效,充分表明了网络慈善的创新活力、社会影响力与发展潜力。她同时指出,网络慈善实践中暴露出来的法律政策规范不足、募捐平台治理机制不够完善、网上个人求助性质模糊、网络慈善组织发展不平衡等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并对健全网络慈善法律政策体系、完善网络慈善监管机制、转换政府职能以提供便捷服务、提升网络慈善组织与募捐平台的专业化能力、理性引导网络募捐中的公众行为提出了具体建议。


课题组成员陈斌、高静华、王海漪介绍了《20家指定募捐平台发展报告》《“99公益日”:中国网络慈善的盛宴》《水滴筹:一个有重要贡献又引发争议的案例》等报告的核心内容与主要观点。他们指出,20家指定募捐平台搭建了慈善组织与大众捐赠的桥梁,在网络慈善发展进程中发挥着引领作用,并带动整个慈善领域的创新与发展,而腾讯公益发起的“99公益日”更是起到了网络募捐综合平台的作用。尽管有些慈善组织互联网筹款平台还存在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是创新发展过程中衍生的产物,一方面应当正视这些问题并强化法制规范与监管,另一方面亦应当看到其积极的社会功能并以宽容之心支持其在不断规范中向前发展。


课题组成员金锦萍、汪敏分别介绍了《网络募捐平台法制之失与完善建议》《个人网络求助及募捐平台的法律规制》专题报告的核心内容与主要观点。他们指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法治化,网络慈善也不例外,应当通过修订《慈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增加对网络慈善的规制,包括厘清网络慈善边界、理顺网络慈善参与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强化募捐平台验证之责、明确个人网络求助的法律属性、规范网络募捐行为、惩处网络募捐中的欺诈现象等。只有如此,才能为网络慈善提供相应的法律政策依据,进而促使网络慈善在法治轨道上长足发展。


腾讯基金会秘书长葛燄认为,互联网与移动支付方式的发展为互联网筹款创新、相应法规的完善提供了底层环境。“99公益日”已不是企业行为,其中的规则和理念已经成为一种行业行为和社会现象。她指出,对于未来互联网慈善的发展,有三方面需要不断加强:第一,所有互联网慈善筹款平台都需要提升数字化能力,捐款方、募款方均应当实现数字透明。第二,如果将公益视为一个产业,那么与其他产业相比,其数字化和信息化水平较弱,数字孤岛容易引发诸多监管问题。第三,希望在互联网慈善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建立起非官方打分的诚信体系,并将企业的诚信高低与可获得资源的多少进行匹配。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栗燕杰针对报告内容提出几点思考:一,针对网络慈善的内涵外延界定,未来慈善是否出现“泛网络”的现象值得关注,可以考虑以“互联网+慈善”替换网络慈善的概念。二,在网络慈善中,政府的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要警惕政府打着严监管的标准但不作为的问题。三,该报告对网络慈善中的商业与社会创新机制关注较多,但是网络慈善制度,特别是顶层设计的立法完善在关注商业模式创新的同时必须要注意避免被商业模式牵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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