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有效公益,是提倡一种范式变革

2023-02-20 16:38:59 By宏德公益基金会

CDR的使命是“服务中国资助者,探索有效公益,推动社会问题解决”。其中,有效公益是一个桥梁过渡性的关键词。CDR的工作就是与中国资助者一起共学共创,提升自己以及公益组织的有效性,助力中国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CDR是有效公益的倡导者之一,经常和资助机构、公益执行机构探讨有效性问题,大家在碰到这个话题的时候,常有的反应有以下几类:

 

原来公益还可能无效呢,我们会不会被认为是人傻钱多?

我感觉我们的项目效果不那么大,但是该如何提高呢?

我觉得我们的项目是有效果的,但是怎么更好地说清楚呢?

 

这三类问题,看似不同,但常常是同一类原因造成的。它涉及到公益底层的思维和管理范式,如果想要有真正意义上的改变,而不仅是一时的、技术上的应对,就需要思考并触及公益范式上的变革。

 

1. 从“以供方为中心”到“以需方为中心”

 

在公益的价值链条中,我把资金提供者、公益方案设计者、公益方案执行者界定为“供方”,把直接对象(过程对象)、间接对象(最终对象)界定为需方。

 

供方做公益,是为了帮助需方改善自己的状况。供方在此过程中自己有收获,是附带效果,而不是主要目的。这是我对公益目的的一个最朴素的理解。


很多公益方案都是从供方的角度设计的。我热爱阅读,所以我推广阅读。我生产电脑,所以我捐赠电脑。我学会了一个方法,所以我教这个方法。我信奉一套理念,所以我传播这套理念。我觉得这个东西很好,我体验过这个东西真的很好,我把这个东西送给你。

 

这样的供给,与目标对象的需求匹配上了,就有效,与目标对象的需求匹配不上,就无效。

 

至于能不能匹配上,匹配度高不高,我们经常并不清楚,因为我们对目标对象并不了解。抛开项目所关注的内容,让我们尝试回答以下问题:

 

他有哪些资源和优势?

他的目标和追求是什么?

他遇到了什么挑战和困难?

如果没有我们的支持,他会做什么努力和尝试?

什么制约了他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

谁对他有重大影响?

我们的供给在他的需求序列当中大概排什么位置?

有哪些因素会限制我们的供给发挥作用吗?

 

真问起来,是不是发现,我们对目标对象是多么地缺乏了解。这样,我们是不是就将公益的有效性交给了匹配的偶然性?

 

从“以供方为中心”到“以需方为中心”,是公益的第一步跨越。我们从关注自己的兴趣、能力、资源,跨越到关注目标对象的环境、优势、挑战;从自己能为对方做些什么,跳转到对方需要什么;从只关注供给,让匹配偶然发生,跳转到根据需求调整供给,有意识地管理供给需求匹配了。

 

2. 从“活动导向”到“成果导向”

 

很多公益项目的设计,都是活动设计,在多长时间,在什么地方,盖多少间教室,开多少课程,来多少人,花多少钱。

 

很多公益项目的考核,就是对活动的考核,花了多少钱,干了多少事,来了多少人,有哪些有形的产出。楼建起来了吗?课上起来了吗?书出版了吗?这些考核关注的是有没有贪污受贿,有没有偷工减料,有没有努力干活。

 

但是,开展了活动、努力干活,可能有成果,也可能没有成果。有些类型的活动,可能耗费很多资金、很多人力,但是却不怎么产生成果,有些类型的活动,可能对于产生成果非常有意义,但是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投入的资金和人力都不够。活动与成果的不匹配是人类活动的常见现象。



一种做事方式是,设定活动、成果任意。我最擅长干这些事,我就干这些事,至于能产生什么效果,能产生多大效果,随便,说不定没效果,说不定有惊喜。

 

一种做事方式是,设定成果,调整活动。我先设定成果目标,包括成果的性质、规模、程度、持续性等等,然后以此来设计和改善活动。活动要不要删,要不要改,要不要加,这些都根据是否有利于产生成果来调整。

 

有效公益提倡的是第二种,希望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最有利于产生成果的活动中去。

 

很多公益机构不愿意设定成果目标,因为这样会产生更高的要求。请大家设想一下,“赠送图书”(活动)和“培养儿童阅读习惯”(成果)和“提升儿童读能力”(成果),这三种设定形式,对于组织能力、资源和专业性的要求有哪些不同?

 

很多公益机构不会设定成果目标,因为自己离目标对象太远,没钻研过专业领域的知识,没有积累过过往的成果信息,因此不知道什么样的成果是目标对象在意的,成果目标定得多大多小、多高多低,在多长时间内完成,是比较合适的。

 

3. 从“自我证明”到“倾听反馈”

 

公益组织基本靠筹款而生,因此有着强烈的证明自己价值的需要。只有不断地向捐赠人证明自己的成绩,多么透明,多么努力,多么有必要,多么有价值,公益组织才能生存下来。

 

公益成果很难界定,又很难用统一的、客观的、量化的标准进行衡量,因此无法清晰地判断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这就给用故事、语言包装的自我证明留下了巨大的空间。

 

公益的权力关系,让目标对象主观上不愿意,客观上没渠道讲出负面的、批评性的反馈。

 

任何组织都有论证自己存在价值的必要,但是不要走向极端,陷入到自我证明而不是自我改进的陷阱,从此之后不愿意看到自己的问题,不愿意承认错误和失败,周围的人不向你提出挑战,从而导致机构学习、成长、创新的速度变慢。



为了应对这个问题,公益组织只能主动建立起收集反馈的机制,从而为学习和创新建立可能。这里的反馈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评估,有时评估的成本太高,因此普及面较窄,我们要综合使用多样的反馈机制,包括:

 

收集理事会和同事的反馈;

收集合作伙伴的反馈;

收集目标对象的反馈;

收集专家和同行的反馈;

近期目标的成效监测;

严谨的影响评估等等。

 

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情景使用不同的反馈机制。有很多时候,项目和机构的问题,不需要经过系统的第三方评估,就能觉察到。我们只需要有一颗开放的心态,愿意倾听学习,尤其是主动欢迎批评和挑战,就会有很多有意思的发现。当然不是说有反馈就要改,但是至少要有倾听。

 

为什么我把上述三种变化称之为“范式变革”,因为这是一种深层次的变革,不是一个方法、一个技术、一个工具层面的变革,而是涉及到公益动机、评价标准、管理机制、公益伦理与文化层面的变革。这种层面的变革,很难在公益行业大面积铺开,但是却有可能在一家家公益组织中落地。


待到一棵棵果树茁壮成长,我们将收获一片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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